产品搜索
【出纳实务】现金的清查方法和清查结果的处理
文章来源:www.olsysb.com/caikuai/ 编辑:欧拉财会实训 日期:2018-08-06
一、现金清查方法
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。在清查当天,通过盘点确定现金的库存数额,并与库存现金日记账当天的账面结余余额相核对,以查明盈亏情况。
现金清查一般来说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,即不预先通知出纳员(以防做手脚)。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者一天业务结束之后。清查前,由出纳员将截止到清查时现金收付款项全部登记入账,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填列在“现金盘点报名表”的“账存金额”栏内。
现金请查时,要求清查人员和出纳员均在场,并给予积极地配合,清点现金实存数。现金清查结束后,应由清查人员将清点结果填制在“库存现金盘点表”的“实存金额”栏内,通过将实存金额和账存金额的核对,确定盈亏,并说明原因,上报有关部门或者负责人进行处理。
二、对现金清查的结果处理方法
如属于违反现金管理有关规定的,应及时予以纠正;如属于账实不符的,应查明原因,并将短款和长款先记入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账户,待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分别处理。
1、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。
2、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应记入“营业外收入”账户。
3、无法查明原因或由出纳员失职造成的短款一般由出纳人员赔偿。
三、现金盘点的重点
账实是否相符、有无白条抵库、有无私借公款、有无挪用公款、有无账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。